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9-03-20  作者:  浏览次数: 1287

全体业主:

  根据《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》的通知(鲁公通〔2017207号)和北京市相关制度规定,为加强本小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,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就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充电;

2、严禁在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。

请小区业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,并将电动车停放在车棚等指定区域。违者锁车!!!




北京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19.03.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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