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
1、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,是非分明,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;
2)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、议事能力;
3)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密切联系群众,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受到群众的拥护;
4)坚持党性原则,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如实反映本选举本单位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,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;
5)身体健康,能够较好地履行代表职责。
2、党员代表名额分配
序号 | 支部名称 | 支部书记 | 党员人数 | 代表人数 |
1 | 亚运村第一支部 | 陈月明 | 28 | 5 |
2 | 亚运村第二支部 | 罗哲鸣 | 22 | 4 |
3 | 亚运村第三支部 | 迟元苓 | 26 | 5 |
4 | 石板房第一支部 | 李兰芝 | 40 | 8 |
5 | 石板房第二支部 | 洪新德 | 35 | 7 |
6 | 石板房第三支部 | 赵忠德 | 29 | 6 |
7 | 城华园支部 | 史乃立 | 18 | 3 |
8 | 办事处机关支部 | 付兴盛 | 5 | 3 |
| 合计 | | 203 | 41 |
党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
1、拟设立党委委员的职数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
经研究,报请学校组织部批准,办公室党委委员会拟设委员7人。按20%的比例进行差额选举的规定,候选人预备人选为9名(差额2名);
2、党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
1)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政治坚定,党性观念强,在政治上与组织保持一致,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;
2)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、政策水平,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
3)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实践经验及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;
4)公道正派、清正廉洁,善于协商共事,密切联系群众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5)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,有民主作风,有全局观念,善于集中正确意见,善于团结同志,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。
6)身体健康,能够较好地履行委员职责。
2、党委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
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工作,采取自下而上,自上而下,上下结合的方法,办公室党委根据各支部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,报请学校组织部,最终确定9名候选人名单。
7名委员拟如下分布:在职1~2名,亚运村2名,石板房2~3名,城华园1名。推荐候选人时考虑区域分布。
北京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党委
2018年5月30日